我这个年纪的人,早就过了追赶时尚的年龄。有的时候,社会上流行的一些东西,流行到了我这一个圈子里的时候,其实已是枝梢末节了,就好比小小股民听说某只股票有了新的消息,这消息肯定早都是被多少人尝过的旧闻了。如果也跟着去买,那是注定没戏的。
还好,追不追周杰伦不像是追股票,不会有什么损失。
我以前不太喜欢周杰伦,更不明白别人为什么要喜欢他。直到有一天——这一天其实是周杰伦已成偶像很久之后的某一天了——我的一个年纪轻一点的同事,向我推荐这位歌手,并让我去好好听听《东风破》之后,我才明白了这其中的些许原因。
“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/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/犹记得那年我们都还很年幼/而如今琴声幽幽我的等候你没听过”。这歌唱的是怀旧,颇有一些岁月沧桑往事如烟旧情不在的意味,让有了一些年纪的我,开始有那么一点点的触动了。
就似乎有老同学知道我的心思了,通知我,某月某日,中学老同学聚会。从这一天开始,内心里就盼,好像要看看当年的谁似的。看谁呢?我们那个时代是个性封闭的时代,早恋爱情全被巨大的社会舆论与道德框架所束缚着,自然无缘品尝青涩之果。不往歪处想,往正处想想吧,无非是想看看别人混得怎么样,暗地里再和自己做个比较。以此来增加一点自信心或者成就感什么的。大概心理就是这样吧。
聚会时的场面自然是令人激动的,先是不报自家姓名而故意让对方指认,而一旦猜错或者完全认不出对方,在表现出歉意之后又感叹岁月的魔力。喝酒时就有男男女女真的假的往一块儿凑,做交杯酒状,仿佛多少年前双方真的心有灵犀却鸳鸯错配一样,一时好不热闹。我当时就想起了这首《东风破》,很想让这些老同学们都听听。可惜这个饭店却没有这首歌,让人好生郁闷。但这并不影响我的和大家的心情。人生苦短,一晃三十年未见,那番唏嘘,那番感慨,唉,唉,非文字所能表达也。
但聚会过后,除了留下一堆合影照片,又似乎并未留下什么。做生意的,每天照例要盘算合同与货款;下岗的,每天照例要为一点点柴米油盐的事发愁。
俗话说: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脾气、爱好相同的人,自然会经常聚在一起。他们不会因为时间的刀而割断了联系;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,即使命运偶尔让他们再次碰到一起,也会在岁月的流失中再度渐行渐远。
那次聚会后不远的一天,我约了十来位当年的同窗好友,在一个体育馆租了一个场子,打了半天篮球。这些都是我三十年没有断了联系的好友,平时通个电话,过年过节的聚一聚,却还没有一起运动过。都是快五十的人了,有男有女,动作已不如当年潇洒,却还能找回当年的依稀模样。尽管第二天大多数人都累得胳膊疼腿疼,那却是一种怀旧与童心的游戏。
流行是一种迷幻药,能让你迷失一个原来的自我,而表现出一个完全另类的自我。叙旧也能成为流行,大概是岁月催生的产物。如果它也能成为时尚的话,这里面,也许能更多了几分文化与人生的底蕴。
“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/枫叶将故事染色结局我看透”。不知道这词的作者在写作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,我却又不明白了,这明明是为我这个年纪的人写的歌,为什么会在年轻人里面流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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